办理二胎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需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
单位审批
单位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批准,并发放相关证明。
填写申请表
夫妻双方需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申请表。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表后一周内审核完毕,并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后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
缴纳手续费
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夫妻双方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