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通常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需要在期满后继续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如果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则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因此,如果没有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将在十年后失效。此外,如果商标连续三年内未被使用或者未被正确使用,任何自然人或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在 十年不用且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情况下会失效。为了避免商标被撤销,建议企业及时办理续展手续,并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