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肇事方需要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家属交通费:
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家属住宿费:
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家属误工费:
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
抢救费:
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此外,如果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肇事者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和程序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