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义务兵的补贴情况如下:
农村义务兵优待金:
每人每年4600元。
城镇义务兵优待金:
每人每月200元,一年总计2400元。
在校大学生入伍补助:
在每两年1万元的基础上增加6000元,增加部分由在校大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
进藏兵优待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
高原条件兵优待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
城镇义务兵退役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不低于上年度安置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
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
综合以上信息,黑龙江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的补贴主要包括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金等。具体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户籍类型、服役地区、是否立功等。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