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野狗问题, 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均有权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包括流浪猫犬的及时捕捉和将其投送留检所的工作。
业主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捕捉野狗。
城管部门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物业
小区物业可以协助处理野狗问题,但通常只有宣传、劝导的权限,没有执法权。
建议:
业主在发现野狗时,首先可以向物业反映,要求物业进行初步处理。
如果物业无法有效处理,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捕捉和投送留检所。
同时,建议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养犬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规范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