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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交付怎么理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34:54    

简易交付是动产物权转让的一种方式,具体指的是在动产物权变动之前,受让人已经通过某些方式实际占有了该动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动产物权转让的合意,即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可视为已经完成交付,受让人即刻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而不需要再进行现实中的交付动作。这种方式简化了交易流程,使得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简易交付的特点包括:

交付在前,买卖在后:

受让人在买卖合同成立之前就已经占有了动产。

无需现实转移占有:

不需要将动产的占有实际转移给受让人,通过合同生效来代替。

占有的原因不限制:

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有动产,在简易交付中并不受法律限制。

合意生效时视为交付:

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即视为交付完成。

简易交付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之一,与另外三种交付方式(现实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一起构成了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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