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如下: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发放渠道与流程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2024年3月起,在青岛市具有生育定点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由医院在医疗费结算时上传信息材料至青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由平台自动生成津贴申报信息,不需单位或个人申请。生育津贴将于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生育职工社保卡金融账号。
单位或个人网办: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上申领生育津贴。
个人掌办:
企业参保职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进入掌办大厅申领生育津贴。
窗口办理:
单位或个人携带生育职工生育时相关病历材料到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一般在产假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地方规定分批发放。
所需材料
身份证
生育服务证明
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银行卡(用于接收生育津贴)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如果缴费不足12个月,需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月起继续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通常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0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
建议选择“免申即享”的方式,由医院直接上传信息至平台,无需单位或个人额外申请,更加便捷。
如果选择网办或掌办,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