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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西法院:巡回审判失火案 以案释法护生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5:03:00    

青海日报融媒体4月9日讯(记者 田得乾)春季是火灾高发期,为防火于未“燃”,4月7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新寨村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

2024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在上坟祭奠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未成林地面积达12.08公顷,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城西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野外用火现象在农村较为普遍,若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起到以案警示的作用,遂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邀请该村广大群众及村干部进行旁听。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得以充分查明,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被告人作了自行辩护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其他相关典型案例,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旁听群众认真讲解了失火烧林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

此次巡回审判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城西法院以身边案例寓教于审,让旁听群众耳闻目睹庭审全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广大村民的守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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