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居委会不盖章,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
您可以向居委会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提供证据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您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居委会的不作为。这包括书面拒绝盖章的证据或其他相关证据。
向街道部门反映
您可以向居委会所在的街道相应部门反映情况。具体反映部门可能包括宣传办、组织办、党政办或纪检室,具体取决于您反映的问题性质。
投诉
您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居委会的上级机关或街道部门进行投诉,说明居委会拒绝盖章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其依法处理。
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在采取上述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过以上方法,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居委会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